建工管理體系50430建立的文件和記錄
GB/T50430-2007標準
形成一十六個質量制度 |
|||||||||
序號 |
質量制度名稱 |
條款號 |
序號 |
質量制度名稱 |
條款號 |
||||
1 |
質量目標管理制度 |
3.2.4 |
2 |
文件管理制度 |
3.5.3 |
||||
3 |
記錄管理制度 |
3.2.5 |
4 |
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|
5.1.1 |
||||
5 |
機具管理制度 |
6.1.1 |
6 |
工程項目投標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|
7.1.1 |
||||
7 |
建筑材料、構配件和設備管理制度 |
8.1.1 |
8 |
分包管理制度 |
9.1.1 |
||||
9 |
項目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|
10.1.1 |
10 |
施工質量檢查制度 |
11.1.1 |
||||
11 |
質量問題處理制度 |
11.4.1 |
12 |
建立試驗、檢測管理制度 |
11.3.1 |
||||
13 |
質量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|
11.4.4 |
14 |
質量管理自查與評價制度 |
12.1.1 |
||||
15 |
質量信息管理和質量管理改進制度 |
13.1.2 |
16 |
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|
5.2 |
||||
形成六個文件 |
|||||||||
序號 |
形成文件名稱 |
條款號 |
序號 |
形成文件名稱 |
條款號 |
||||
1 |
質量方針和目標在《管理手冊》中 |
3.2.3 |
2 |
質量管理體系的說明《管理手冊》 |
3.3.3 |
||||
3 |
質量管理部門和崗位質量管理職責和權限,《崗位職責和任職要求》 |
4.2.3 |
4 |
相關職能部門和崗位的質量管理職責和權限,在《管理手冊》中 |
4.3.3 |
||||
5 |
質量管理崗位相適應的任職條件崗位職責和任職要求》 |
5.2.1 |
6 |
設計結果文件 |
10.3.2 |
||||
|
|
|
|
|
|
||||
|
|||||||||
序號 |
形成記錄名稱 |
條款號 |
記錄名稱 |
歸口部門 |
|||||
1 |
施工企業應對培訓效果進行評價,并保存相應的記錄 |
5.3.3 |
培訓記錄和考核 |
經理工作部 |
|||||
2 |
施工企業應明確施工機具供應方的評價方法,在采購或租賃前對其進行評價,并收集相應的證明資料和保存評價記錄 |
6.2.2 |
供方調查評價表 |
物資供應處 |
|||||
3 |
施工企業應對施工機具進行驗收,并保存驗收記錄 |
6.2.4 |
設備驗收記錄 |
生技部 |
|||||
4 |
施工企業對施工機具的使用、技術和安全管理、維修保養等應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。 《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》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,并作出記錄 |
6.3.1 |
設備保養記錄 設備檢修記錄等 |
生技部 |
|||||
5 |
保存合同評審、投標和簽約的相關記錄。 |
7.2.2 |
投標評審記錄 合同評審記錄 |
市場開發部 |
|||||
6 |
施工企業應使相關部門及人員掌握合同的要求,并保存相關記錄(合同交底記錄) |
7.3.1 |
合同交底記錄 |
市場開發部 |
|||||
7 |
對合同履約情況進行分析和記錄 |
7.3.3 |
合同履約記錄 |
市場開發部 |
|||||
8 |
供應方的評價、選擇和再評價的記錄。 |
8.2.4 |
供方調查評價表 合格供方名錄 供方業績評定表 |
物資供應處 |
|||||
9 |
建筑材料、構配件和設備進行驗收記錄。到供應方的現場進行驗證記錄。 |
8.3.1 |
進貨驗收記錄 設備開箱記錄 |
物資供應處 生技部 |
|||||
10 |
驗收不合格的建筑材料、構配件和設備進行處理記錄 |
8.3.2 |
不合格處理單 |
生技部 |
|||||
11 |
確驗收建筑材料、構配件和設備的發放要求,建立發放記錄 |
8.4.4 |
材料發放記錄 出/入庫單 |
物資供應處 |
|||||
12 |
發包方提供的顧客財產做好記錄 |
8.5.2 |
顧客財產記錄 |
生技部 |
|||||
13 |
依據規定的步驟和標準對分包項目進行驗收 |
9.3.2 |
分包工程驗收記錄 |
生技部 |
|||||
14 |
對分包方的履約情況進行評價并保存記錄 |
9.3.3 |
分包方評審記錄 分包方履約情況記錄 |
市場開發部 |
|||||
15 |
施工設計:對變更可能造成的施工質量影響進行評審,并保存相關記錄。 |
10.3.3 |
無 |
無 |
|||||
16 |
按規定將質量管理策劃的結果向項目經理部進行交底,并保存記錄。 |
10.4.3 |
技術交底記錄 |
項目部 |
|||||
17 |
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記錄 |
10.5.5 |
施工過程相關記錄 |
項目部 |
|||||
18 |
工程資料的形成應與工程進度同步。施工企業應按規定及時向有關方移交相應資料 |
11.3.3 |
施工過程相關記錄 |
項目部 |
|||||
19 |
質量問題的處理和驗收記錄 |
11.4.4 |
整改通知及反饋 |
項目部 安監部 |
|||||
20 |
檢定校準記錄應予以保存 |
11.5.1 |
計量設備檢定合格證 |
生技部 |
|||||
21 |
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及其原因提出書面整改要求,并跟蹤其整改結果。 |
12.2.3 |
內部審核不符合報告 |
經理工作部 |
|||||
22 |
保存監督檢查和審核的記錄 |
12.2.5 |
內部審核報告 |
經理工作部 |
|||||
23 |
施工企業應按規定保存質量管理改進與創新記錄 |
13.3.3 |
改進措施記錄 |
經理工作 |
|||||
|
|
|
|
|